更新时间:2022.02.18
不是。实际上收养人应该具备的条件有: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赡养人的义务是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
法定扶养义务人包括以下人员: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子女对父母也是有赡养的义务; 3、夫妻都在世的情况,那么双方都有抚养对方的义务。 变更抚养权的有效证据具体如下: 1、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抚养子女的证据; 2、抚养方有虐待子女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成立的,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那么就代表着养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也要承担赡养义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对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时候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的效力包括: 1、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规定; 2、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消除; 3、收养的其他效力。
涉外收养登记条件是,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提供的材料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收养孤儿的条件如下: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实施后无子女变更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而且还要求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
收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事实收养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收养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与父母子女相称,得到群众和有关组织的认可,符合双方互相扶养的事实; 3、养育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4、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