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国家赔偿刑事赔偿的范围为: 1、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超期羁押并事后被证明违法的; 2、逮捕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具体如下: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赔偿可以分为两类: 1、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 2、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包含无罪羁押赔偿,又称冤狱赔偿或错案赔偿,有错拘、错捕、错判三种情况。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一般是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按审
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了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110管以下案件: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
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一)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比如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二、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民事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造成残疾的,还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4、造成死亡的,还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案件; 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 3、违法所得没收案件。 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级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
(一)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租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由机动车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机动车的所有人,明知机动车有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属于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