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有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以伪造的、骗领的、冒用的信用卡等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物。 2.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主要法律特征如下: 1、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属于复杂客体; 2、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等等。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贪污罪主体包含如下几种: 1、国家工作人员;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
1.客体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特征: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特
合同诈骗的手段通常包括: 1、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2、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3、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
合同诈骗罪的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且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4、客观要件即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