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行政机关对于个体工商户进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以及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
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标准是: 1、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侵权责任主体的判定是,如果实行过错归责原则的,由过错方按照过错程度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实行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被控诉的侵权方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权被侵犯时,可以采用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解决: 1、与侵权人协商解决。向侵权人说明对此商标拥有商标权,表明被侵害的商标权会带来的损失,要求对方应当停止侵害并作出赔偿,还可以协商赔偿等事宜。 2、请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
民法典规定侵害姓名权的形式具体是: 1、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达到某种目的。
1、具有侵害姓名权的行为。 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 4、侵害行为
第一,侵害身体权的违法行为。 构成侵害身体权的行为,须违反法律。 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保护公民身体权的立法,即具有行为违法性的要件。 行为的方式,主要以作为的方式构成,不作为也可以构成。 第二,侵害身体权的损害事实。 确认侵害身体权的损害事实
侵犯网络商标的行为有: 1、网络域名包含他人注册商标文本的关键词、字母等; 2、恶意将他人注册的商标名称注册为自己的域名; 3、在网页上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名称、商品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他人不但不可以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也不能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 而未注册的商标则不能受到这种保护,只能自己使用,如果使用过程当中
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他人不但不可以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也不能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的商标则不能受到这种保护。
商标注册的好处有: 1、注册商标可以防止他人在特殊商品或服务类别中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防止消费者误解或混淆商标; 2、注册商标也是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 3、注册商标更有权采取法律行动对付假冒品牌的非法商人。 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