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关于假释的刑诉法条文的规定是: 1.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的,应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2.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
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
犯罪行为有以下条件的,才会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为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化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刑事诉讼中,如果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化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化验。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对被假释的罪犯予以监督的方式: 1、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 2、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照决定书尾部的提示,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一般是指,通过刑事案件调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以书面材料的形式递交人民检察院,请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的法律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会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作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凭证。 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