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1、高空抛物危险极高,尤其在人群及车辆密集的生活区,高空抛物会危及公共安全。因此,故意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最高可判死刑。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
高空坠物连坐法的规定: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追偿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如下: 1.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他们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
民法典小区高空抛物,物业有责任。当物业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时,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法对高空坠落物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的悬挂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用户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用户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
关于高空坠落物的规定: 1、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的悬挂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摘录如下: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的行为,属于严重的安全隐患事件,是违法的。即使是无意中造成的,只要造成了他人损害的,都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的涉案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情况严重者,可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高空抛物坠物治理的主要困难是调查取证,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所涉事楼层住户均需承担连带补偿责任,侵权人明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