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新生儿落户的时候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新生儿父母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 3、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携带需要落户一方的户口簿;最后向户籍地的所属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户口中国所独
办理材料: 1、《深圳市出生申报登记表》(不需填写,由受理民警打印后交申报人签名确认);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核验原件,提供复印件,提交副页); 3、申请人父母(申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
1、办理出生登记小孩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有涂改的必须盖发证机关的印章)《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属1996年】月1日前出生者在医疗保健机构(接生员接生)内分娩的可由为其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接生员接生的由当地卫生院)出具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
1、双方身份证,新生儿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龄、姓名等不能有区别,并且需要复印件。 2、双方结婚证,新生儿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只有双方结婚后生育的孩子才能合法上户口。并且需要结婚证的
必须携带的证件有: 1、新妈妈的户口卡,如果母亲处于已婚状态但户口卡上还未登记的话,还需携带本人的结婚证 2、由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3、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4、如果宝宝不是在父母的所
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下列资料:一是新生儿出生的医生证明文件;二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未婚生育的女性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三是新生儿的父母提供书面申请表。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需要到婴儿常住户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