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公安侦查完证据不足,如果需要派出所收集相关证据的,会移交给派出所。公安机关需要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毕,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并且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
如果是第二次补充侦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公安应当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只有两次机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最长时间为一个月。若是经过二次补充,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自诉案件一般不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公诉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人需要依法调查举证。
我国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在人法院作出判决之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
退回补充侦查公安一定要送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法定期限一个月。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二次,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处理方式如下: 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
诱惑侦查的概念: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通常分为“机会提供型”和“犯意诱发型”,具体指的是侦查人员用通过设置诱饵或提供条件的方法诱使他人进行犯罪活动,并进而将其拘捕的特殊侦查措施。
一、补充侦查的规定主要如下: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3、经过
警察会迅速开展对于案件的侦查活动并且依法抓捕犯罪份子或者犯罪嫌疑人,将其拘留、审问。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
不同地区政策规定不同,具体原因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局。房屋产权人可以依法享受自己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变更、转让、评估、抵押和中介服务等产权、产籍的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