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构成为客体是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是经营者,主观上均为故意。
所谓“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的行为。受贿罪中的受贿行为不仅包括收受,还包括非法向他人索取财物,例如金钱、有价证券、商品等等。受贿与行贿时相对应的两个概念。对于受贿人而言,其必须具
索贿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行贿罪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正当利益不仅指获得的利益本身不正当,而且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谋取的不确定利益,也属于不正当利益。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
行贿罪不属于职务犯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
单位受贿罪的成立条件为:主体是国有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客观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的成立条件是: 1、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以上所述的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四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有单位
构成介绍贿赂罪,应当满足以下内容: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
可以构成受贿罪的人有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行贿罪不一定都是职务犯罪,如果行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就是属于职务犯罪,反之则不是。行为人构成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行贿罪有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