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继承人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
具有继承权的自然人可以继承财产。如果有遗嘱的,则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其法定继承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代位继承的特征有: 1、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仅限于代位继承人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继承人参与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有条件丧失继承权,法院判决
不可以继承的财产范围是: 1、属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依法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3、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
以下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1、债权债务的遗产不能继承; 2、是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3、承包经营权; 4、宅基地的使用权,公民的宅基地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这个房屋是可以进行继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遗嘱继承解释如下:又称指定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建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承担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对。其中,根据遗嘱规定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生前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 遗赠解释如下:公民以遗嘱的形式向国家、集体
可以继承的遗产如下: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法定继承人能够被遗嘱剥夺继承权。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由此可见,立遗嘱人可以依法自由处分财产,从
法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予以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是会丧失继承权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有权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或者其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会丧失继承权。亦即如果继承人拒不履行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