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法官在判决离婚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 1、一方生病,另一方要求离婚;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3、确实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离婚,结婚登记后双方未同居,无和好可能; 4、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5、犯罪或者其他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不是,离婚后在哺乳期抚养孩子的原则是跟随哺乳期的母亲。因哺乳后子女抚养权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如何界定“双方的具体情况”,应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但总的原则是,在处理抚养子女问题时,应优先考虑子女
抚养权不只是考虑孩子意见,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在决定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对于抚养人的自身条件如经济实力、教育程度以及和孩子的感情等因素都应当加以考虑,再结合孩子自身的意见决定抚养权归属。人民法院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时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判决归谁抚养就归谁抚养 ,一般不能改变。但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儿童能够健康成长。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行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之后,如果有新证据的,或者有新情况发生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请求更换孩子抚养权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法院会支持原告方要求更换孩子抚
离婚时争取子女抚养权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当事人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学习热情等特点一直影响着孩子,因此,努力让监护人尽最大努力展示他们的优势,例如,教育经验证书、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2、双方
优先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以下因素是法院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时应当考虑的: 1、孩子如果未满两周岁的,女方是否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 2、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要考虑孩子本人的意愿; 3、要考虑抚养孩子的是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的; 4、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经济
子女抚养权判决时应当考虑到下列因素: 1、子女若未满两周岁的,女方是否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 2、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要考虑孩子本人的意愿; 3、要考虑抚养孩子的是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的; 4、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经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