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 2、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根据医疗机构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患方遭受的人身损害程度来划分赔偿款的多少。其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赔偿费用。
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 1、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 2、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不可预测或者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的; 4、无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
关于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主观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客观上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
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我国法律规定,除了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外,还有其他五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一、医生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
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都有: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
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如下: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其中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误工费。
医疗事故方面的赔偿包括以下这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
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错误劳动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