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一、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
行政监察与行政检查的区别: 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治权依法对公民、法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等的
行政拘留环境还不错的。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拘留15天,家人可以去看,可送日用品去;如果是刑事拘留,未结案则不可以去看,一般不允许回见。
行政合同法律效力是:依法成立的行政合同,对当事人都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其义务;如果当事人违约的,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拘留所坚持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尊重被拘留人的人格,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同时,拘留所建立并落实被拘留人管理规定和生活制度,规范被拘留人行为,合理安
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的关系包容的,即行政关系包含了行政法律关系。具体而言,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就是行政关系中的一种,受
行政复议后不能中止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有权依照规定强制执行。因此,行政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行政执行的特点: 1、行政执行是由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的,只有行政管理机构才具有行政执行的法定权力。当然,有时候非行政管理机构的社会团体和个人也可能参与行政执行; 2、特定的行政管理机构只能在其特定的权力与职责范围内从事行政执行工作,虽然行政管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力,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