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对借款如何使用是借款人自主利用资金之行为,借款人单方改变借款用途;出借人未参与协商,不属于借贷双方私自协商变更主合同之情形,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如
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若是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
低保户可以做贷款担保人,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论有无代为偿债能力、偿债能力大小如何,都可以作保证人。所以低保户可以做贷款担保人
在贷款期间是可以更换担保人的,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或者是不可抗力因素,贷款的一方可以向借贷人提出更换担保人。在提供了相应的合担保人进行替换之后提供贷款的一方是应当同意的。
自己有贷款,可以当担保人的,但应当经过出借人的同意。”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只有机关法人和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
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也就是说,贷款机构比较看重担保人的还款能力。如果担保人自身有贷款,那么还款能力不会太好。
如果担保的担保期限届满,而担保人拒绝再次保证,那么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主合同依旧有效,担保人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另外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
有贷款是否能做担保人,要看贷款银行或贷款机构对本人的担保能力和征信状况的评估。如果名下有贷款,但是本人的收入还足以替他人担保办理贷款的,信用状况良好的,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可以准许其担保。担保人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可以更换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担保人,一般是在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都是存在,在这个时候如果想要进行更换的话,可以三方进行协商,如果都同意的话,就可以进行更换担保人。
有期限限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