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判刑时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1、拘留期限最多37天。 2、侦查应该7个月结束,超过七个月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审查起诉不超过6个半月。 4、一审9个半月。 5、二审4个
逮捕羁押期限的最长时间为: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职务犯罪逮捕嫌疑人后的侦查期限是七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
犯罪嫌疑人逮捕期限的规定是: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
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最长为五个月。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逮捕的期限是60天。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
犯罪嫌疑人逮捕期限的规定有: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期限一般是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有其他需要延长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一般是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法律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