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对离婚二审判决不服的,若是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会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为我国实施二审终审制,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诉后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
上诉后当事人依然不服结果的,可以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起诉离婚不服判决要上诉的,那么一般要在判决书送达起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要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
离婚纠纷不服判决上诉的办法: 1、对一审离婚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 2、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上诉。
民事终审判决后,对结果不服的,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1.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递交上诉状。3.第二审人民法院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4.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开始生效来进行处理:1、如果一审判决还未生效,可以在上诉期间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进行审理和判决。2、如果判决已经开始生效,可以由当事人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的,那么根据一审判决生效与否的情况有两种途径,如果判决还没有生效,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上诉,而具体的上述期限是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而如果判决已经生效,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而在上诉过程中,上
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一审裁定不服的,如果是民事裁定,上诉期为十日;如果是刑事裁定,上诉期为五日;如果是行政裁定,上诉期为十日。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的,该期限顺延至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结束后的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