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不可以。国有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可能让国有资产承担对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所以在《合伙企业法》中禁止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
企业进行清算时,应当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对债权予以收取,并清偿债务。企业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清算组,清算组可以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详细内容具体如下: 1、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替条件、程序; 2、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5、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6、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要签合伙协议,写明合伙企业名称和经营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合伙协议要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以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
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具有无限的连带责任,在发生巨大亏损时,有限合伙人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剩下的就需要普通合伙人承担了。
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规则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过其他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在按照约定的认缴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出资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的个人情况对合伙企业的影响不像普通合伙人那么大。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虽然也会影响合伙
合伙清算拒不交账有可能构成侵占罪。有的合伙人故意让帐目无法查清;有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帐目和财产均控制在自己手中而不肯配合帐目清算,对于合伙经营的实际收入和支出等事实就难以全面查清,为的就是要原告无法举出证据,法院无法处理,达到永久占有的目的。
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有五个区别。具体如下: 1、设立的基础不同。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 2、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