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房屋的拆迁补偿分为三种形式: (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
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的补偿可以货币补偿,也可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补偿范围: (1)被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拆迁房屋所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当地人民
房屋拆迁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市、县级人民政府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补偿费用筹措到位。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将房屋征收的决定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告。 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屋补偿协议。 4、按照补偿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
房屋拆迁的补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
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具体规定: 1、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区域范围; 2、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先由评估机构进行实地勘察,做好查勘记录,然后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提供初步评估结果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最后由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交被征收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申请。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 (二)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三)文书送达。送达裁决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种类和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2、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 3、申领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公告; 5、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实施拆迁。 二、城市房屋拆迁的形式 实施城市房屋拆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申请房屋拆迁的裁决程序是:1、申请。被拆迁人或者是房屋的承租人提出了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相关资料。2、审理。在裁决的过程中,裁决机关会先听取双方的陈述,明白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并询问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