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担如下: (1)人民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任; (3)在例外情况下,被告人应当承担提出证据的责任。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证人保护措施有: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证人保护措施有: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非法诉讼罪的有关规定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第六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活动中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以证据为根据。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时,应当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非法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与法律相违背。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非法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刑诉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有: 1.以暴力、威胁方法取得的口供和证言,不管内容如何都属非法证据,都应当排除; 2.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哪个阶段发现非法证据,哪个机关予以排除,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 3.检察院负责追究制造非法证据警察的刑事责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刑事诉讼法证据三性是指: 一、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1、法定人员必须收集证据; 2、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 3、证据必须有合法类型; 4、证据必须有合法来源; 5、证据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6、证据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核实。 二、证据的相关性要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为:一是客观性,即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之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二是关联性,即诉讼证据必须与特定之案件有内在之必然联系,与案件无关之事实不能作为证据;三是合法性,即诉讼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之形式,并
证据种类的概念刑事证据的种类是指刑事证据在法律上所做的逻辑划分。根据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