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由于故意构成,二者具有共同点。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便利罪。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两罪的主体要件、犯罪行为和犯罪客体的不同,以及两罪的情节要件和法定刑的不同。然而,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相似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为: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
根据两种犯罪的犯罪构成来看,在客观方面,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虽然都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但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前者犯罪中犯罪主体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后者则是国家工作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与贪污罪有明显不同,具体区别有如下几个方面: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
职务侵占与贪污区别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诚信和公共财产所有权。后者是非国有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为公共财务;后者是非国有单位的各种财产; 3、犯罪主体的差异: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具体区别如下: 1、主要部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
1、贪污罪只能是行为人直接利用自己在职务范围内主管、经管、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而非法占有该财物。不在行为人职权范围内主管、经管、经手的财物,不可能成为其贪污的对象。当然,如果行为人与有关管理人员相勾结,通过后者利用职务之便共同占有上述财物
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
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区别界限主要是主体不同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自然人;贪污罪的客观方面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盗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 1、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等,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