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车上人员险与交强险的不同有车上人员险的承保对象在实践的业务审判中主要包括:司机、售票员、乘车人。 交强险的承保对象是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第三人。
1、两辆或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涉及人身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赔偿规则是,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有责,由于不涉及两辆机动车的共同第三人,双方机动车交强险均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承担对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两辆机动车互碰
摩托车车主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高赔偿限额12.2万元。摩托车车主无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险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
叉车可以购买了第三者商业保险,第三者商业保险中交通事故不属于免责范围,所以这个时候保险公司也应当对叉车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叉车没有购买保险公司的第三者商业险,那叉车的所有者只能让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到当地任何一家拥有交强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买车可以只买个交强险。交强险是强制性的,其他险可以根据个人需要投保。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