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挪用资金罪是属于职务犯罪。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
挪用资金后补交只要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行非法活动的仍然构成犯罪。挪用资金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
资金挪用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补交上也是构成犯罪的,但对于其退赃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1天如果是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殊主体是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3、本罪的主体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 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公司董事、监事以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员工。上述董事、监事和职工不得具有国家工
挪用资金罪侵犯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
挪用资金罪的成立需要符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不符合的,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出纳在挪用公款之后补上,如果已经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则构成犯罪。一般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返还赃款的,法院可酌情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