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正在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在减刑之后所应当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有相关限制的。根据刑法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对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的限制如下: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少于二十五年,缓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限制。根据刑法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减刑的程序如下:日常考核,根据留所服刑罪犯的表现进行计分考核;监室推荐,各监室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根据其日常得分公开评比推荐,报管教民警同意;集体研究,看守所对监室推荐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减刑人员;公示,将拟减刑名单公示。罪犯若有异议,
减刑的新规定:只能是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减刑的程序如下: 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减刑,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2、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适用减刑; 3、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
减刑的流程: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3、监狱将拟提请减刑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意见在监狱内公示; 4、对犯罪分子执行减刑手续。
减刑新政策如下: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2、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
限制减刑类的罪犯应有: 1、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 3、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限制减刑规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生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不一定的,判处死缓不一定同时附加限制减刑,因此,不是所有死缓都会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
限制减刑是指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判定为死缓时,对犯严重危及社会的暴力性犯罪分子的减刑予以了限制适用。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服刑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