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9年印发的《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对“恶势力”团伙的认定和处理。“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有的最终发展成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因此,及时严惩“恶势力”团伙犯罪,是遏制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说的“团伙犯罪”,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构成犯罪集团的单次共同犯罪,又称为普通共同犯罪。该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
犯罪集团主犯的认定: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对于盗窃犯罪的发起者和操纵者,可以认定为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共同盗窃犯罪中的主犯,除了盗窃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外,还包括在其他共同盗窃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司法实践来看,在一般共同盗窃犯罪中,盗窃犯罪的发起者和操纵者,可以认定为主犯。在一般共同盗窃犯罪中。发起并操纵盗窃犯罪的,可以认
盗窃后主动归还,不成立犯罪中止。归还只能作为一个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并不能改变盗窃罪既遂的结果。要成立中止则要求在犯罪行为未完成前,因自己主观意愿自愿停止犯罪行为。盗窃已既遂的,不存在中止。
盗窃未遂并不是不认为犯罪,未遂是犯罪的一种状态,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情形。盗窃未遂的处理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盗窃数额较大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公私财物,认定“数额较大”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应认定为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不是单位犯罪,而是个人犯罪,这种情况下,只能对实施犯罪活动的个人定罪处罚,而不能处罚单位。
共同犯罪主从犯的认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
共同犯罪认定主从犯的方式: 1、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而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包括以下两类: (一)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根据《刑法》第97条规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