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情节严重与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两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仅情节严重但未造成童大损害,或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情节严重,都不能认定为犯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 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为个人使用。贪污罪的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犯罪手段不同。贪污罪必须使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所有权,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这两种犯罪对犯罪客体,即公共财产权的侵犯程度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用公款罪
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有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又有财经管理制度。犯罪对象只限于用法定的七种用途的款物,即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犯罪主体
有挪用特定款物罪。法律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有国家款物,包括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主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经办、管理特定款物的人员,而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以及公款使用权;挪用特定款物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 3、犯罪的对象不同; 4、刑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