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
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如下: 1、一方具有法定情形,则优先考虑由一方抚养,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子女在十周岁以上,且子女愿意跟随己方生活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
领养孩子的条件有:收养人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能力、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程序是签订收养协议,再收养方带齐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取得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第一,孩子年纪不满两周岁的,为了方便抚养,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所有;第二,对方此前不尽抚养义务,孩子跟随对方会导致孩子生活发生巨大改变,身心健康会受到影响的;第三,对方拥有重大疾病,无法养育孩子健康长大的;第四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 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如下: 1、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2、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5、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在
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如下: 1、一方具有法定情形,则优先考虑由一方抚养,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子女在十周岁以上,且子女愿意跟随己方生活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
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收养未成年孩子解除关系的情形有: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但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在我国收养子女的条件是:收养人必须是只有一名子女,并且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外地孩子需要的手续: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然后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带齐收养登记的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必须有抚养的能力、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以及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登记,解除收养关系时也应当进行登记。
起诉离婚,不直接抚养方每月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应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收取孩子抚养费;其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收取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