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悬赏广告不是合同。悬赏广告是悬赏人公开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而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可以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是单方允诺行为,或者可被视为要约邀请。
1.悬赏广告属于要约,理论和司法实践多数意见都把悬赏广告作为要约看待。2.悬赏广告,是不同于一般广告的一种特殊广告形式。3.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
申请悬赏执行需要交费,悬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了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奖励或者酬金的行为。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悬赏广告主要有两层意义:一是指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即悬赏广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另一是指此意思表示与指定行为的完成结合
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认定,在法律上对悬赏广告的性质怎样确定,理论界历来有两种对立的学说。一种是契约说;另一种是单独行为说。契约说认为,悬赏广告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因此,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其契约才能成立。完成广告行为的人享有报
悬赏寻找遗失物,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大多将悬赏广告视为要约。悬赏广告要区别于一般广告,是以种特殊形式存在的。指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发布并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的奖励。悬赏人公开声明向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悬赏广告,是不同于一般广告的一种特殊广告形式。 它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
悬赏广告是否属于合同,历来存在争议。第一种观点是“要约说”。将悬赏广告定性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相对人完成指定的行为为承诺,该承诺无需通知,自完成指定行为时生效,从而在当事人之间成立悬赏广告合同。发生悬赏广告合同之债,悬赏人须按在广告中的
悬赏广告一般是要约。构成要约的条件分别有: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一般是符合要约条件的。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悬赏人以公开方式表示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是要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
悬赏广告系向社会公众发出,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广告发布者发布的广告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在对相关内容规定不明,产生争议时,应当按照一般公众的理解来进行解释,除非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中声明保留解释权。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民间悬赏”在物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