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申请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
留置权的取得,也称为留置权的成立、留置权的发生。结合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从这样几个方面理解和适用留置权的取得: 一、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1、留置标的物只限于动产; 2、留置标的物只能合法的占有。 二、债权人的债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债权人有依法留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的目的是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在债务人清偿债务前,债权人享有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债权人有依法留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的目的是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在债务人清偿债务前,债权人享有留置权。留置权的设
留置权的一般规定是:留置权的定义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债权人有依法留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的目的是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在债务人清偿债务前,债权人享有留置权。
对于质权的成立时间,首先我们有必要明确一下交付的概念。交付是指物品占有的转移。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因此,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后,质权自动设立。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