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借条里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想要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内容以及当事人或当地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未约定借款的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利息,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但是对于自然人之外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或者当地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重新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借款的利息。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一般视为不支付利息。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
借款利息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决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本金,无需返还利息。
借款利息的约定方式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6%。如果超过的,属于高利贷的范畴,法律不予保护,因此当事人应合理的约定利息,并且应明确地约定。
当事人之间的个人借款利息具体可以按照以下要求约定: 1、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一、借款利息的约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
1、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情况: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致无法确定的情况: 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