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合同当事人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
合同履行抗辩权应满足的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同时履行提高抗辩权的前要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鉴于同一个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承担对待给付的义务。 2、在当事人双方负有的对待债务中没有约定履行顺序。 3、必须是对方未履行义务; 4、
建设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即负有义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 2、先履行抗辩权,即负有义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3、不安抗辩权,即合同中应先履行义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履行自己债务或者相应债务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的一项抗辩权能。是指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并且在后履行方于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它包含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中止履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 (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以下几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履行; (三)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之前;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是: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两个债务须有先后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先履行抗辩权具备的要件包括: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4、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切实可以履行而先履行义务人未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合同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双方之间互负债务;合同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没有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
先履行抗辩权法律规定有各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