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代位继承的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建立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遗嘱继承的特征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是遗嘱继承没有顺序限制;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房屋抵押的特点如下: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必须是房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
《民法典》规定继承权会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情况下丧失。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如下: 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
当事人签订房屋分割协议时的注意事项包括房屋分割一般分割所有权,若尚未取得所有权的,可以分割使用权;房屋属于不动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即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
房屋分割协议书的书写: 1、开头写好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等; 2、中间的内容就具体房产,具体分割方案都书写好; 3、最后签名并写好年月日。
标题就写财产继承协议,也包括继承人的自然情况,如年龄、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协议的内容可简单陈述一下被继承人的死亡情况,是否留下遗嘱,相应的遗产的范围,由哪个继承多少份额。
房屋继承协议可以参照合同的形式订立,格式如下:1、标题:表示房屋继承协议;2、当事人基本情况概述;3、协议详情: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所在地、房屋面积、房产证等基本情况;既有财产权的当事人和既有财产的地位应当明确,既有财产是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房屋分割协议的内容包括: 1、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 2、协商一致对离婚房产问题的解释; 3、产生的债务清还责任以及违约责任。 一、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格式如下: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