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一、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 二、报名条件: 1、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
为加强征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保证新兵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规定。
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地补偿规定死亡人没有征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死亡的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死亡的人已经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不能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房屋属于被征收人的私有财产,被征收人对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由于城市建设或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房屋征收是一种强制性行为。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其长远生计,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
征地的补偿一般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临时居住条件,当地政府关于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的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三方面进行确定标准。
国家因公共需要征收土地的,会向被征收人支付足额的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用农用地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如果征收的是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如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