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无期徒刑是刑法中规定的五大刑罚种类之一,它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它的刑期是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即使减为有期徒刑
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若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则会终身失去人身自由,并监禁在监狱中进行改造。但是犯罪分子在监狱中是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的。除了可以会见亲属外,犯罪分子还可以与监外人员进行通信,但是通信内容会被所在监狱进行检查。所以虽然被拘禁,没有了人身自由,但是
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如下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
不能监外执行的罪犯有: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 1、骗取保外就医的; 2、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4、违反公安机关监督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5、经治疗后疾病已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的
不能再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
监外执行案底不能消除。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严重疾病、怀孕、哺乳婴儿等情形被批准监外执行的,其依然处以刑罚执行期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定罪处罚的,就会留有案底并由有关机关永久保存,所以不会存在消除案底的情形。 监外执行案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最大的区别自然是刑期,从理论上来说有期徒刑具有期限,无期徒刑没有期限。且在减刑适用的过程中,有期徒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而无期徒刑则不得少于十三年,而根据通过数罪并罚判处的有期徒刑最多只有二十五年来看,无
无期徒刑转成有期徒刑的计算方式是:减刑后,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其余减刑规定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是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