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具体有如下: 1、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子女,因为子女是法定继承人,而见证人不可以是继承人。见证人不可以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相关利害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可以担任见证人。
口头遗嘱也算遗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需要申请人携带财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人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该立遗嘱人才具有遗产的处分能力。如果立遗嘱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所立的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立有数份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 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绝不接受指定等,不能执行遗嘱时,应当由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不可以做为遗嘱见证人。否则会影响遗嘱的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继承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一般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因某种原因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时,则由
继承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一般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 因某种原因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时,
遗嘱复印件能作为证据,能证明遗嘱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没有不同的,是有效的,但是遗嘱复印件在证明力上存在瑕疵,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原件才可以作为证据单独使用。
有遗嘱照片能当证据使用。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遗嘱照片属于证据的一种表现形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遗嘱照片毕竟不是遗嘱的原始载体,其是遗嘱的复印件,如果只有遗嘱的照片而没有其他证据的,那你无法证明原件的存在。但如果你还有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