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现监护人不宜履行监护职责的证据。 2、法院受理后,应当对原监护人的监护情况进行调查,若确实存在不利于被监护人的情况的,法院应当做出变更监护人的判决。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前提条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 最后,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监护人有以下步骤:1、有监护资格的人又或者是有关单位认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没有能力继续监护的,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变更被监护人的监护人;2、法院根据事实与理由依法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未成年人、
监护的设立即监护人的选任。对此,存在四种方式: (一)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
变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方式: (一)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二)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三)委托监护。 (四)遗嘱监护。
原则上监护责任按照顺位承担,如果亲属朋友或组织机构无争议,到发放残疾证的民政组织机关按其程序要求申请变更,如果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来直接判定。
老人监护人变更的方式:若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指定其他人作为自己的监护人。若老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就原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举证,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法定监护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的;法定监护人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法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子女的监护权只能通过法院变更,也即通过变更监护权诉讼来实现。并且监护权变更需要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原监护人不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原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程序上,需要由有关权利人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权的诉讼,由法院审理后依
子女的监护权不是离婚时变更内容,变更的可能是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