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重婚行为与重婚罪的界线。 但我认为重婚是严重触犯我国刑律,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首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在婚姻登记机关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登记结婚和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事实婚姻是有可能出现在重婚中的。如果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的,认定为重婚罪。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
重婚罪认定标准如下: 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1、有配偶者,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
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为: 1、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 2、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比较严重的。 3、对被害人多次的侮辱并侮辱其他人的行为。
重婚罪的认定: 1、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4、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以下犯罪构成要件的,即可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构成重婚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是: 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 破坏军婚罪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两种方式;而后罪则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这一种方式。 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 破坏军婚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而且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界定财产是否为婚前财产:夫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认定为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否则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一方
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 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 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 3、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同。 4、所侵犯的客体不同。破坏军婚罪所侵害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而后者则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5、对方构成犯罪的性质不同。
重婚罪的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