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强制执行不算是黑名单。被执行人,也就是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
并不是申请强制执行就进入黑名单,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
强制执行不会被上黑名单,但被执行人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
黑名单不可以做公司高管。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在公司担任职务的,但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根据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就能执行完结的。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 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
强执执行上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但并非以时间计算,而是考量的情形。民间借贷案件审结之后,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那么就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 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
在没有上黑名单之前履行了,自然不会上黑名单,已经上黑名单的履行完毕可以申请撤销黑名单。债务人经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会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送达至被告人处后,可以在经过判决书中所载明的执行期限届满后,被告人仍不履行的情况下进行强制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有能力给而没有给的话,那么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只要不给抚养费人民法院就会立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没有时间限制。
一般来说,只有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中的义务、或者在相关协议书中完成了义务,法院才会对此裁定对失信的被执行人在名单库中删除。 但是消除黑名单是需要法官人工操作的,所以当认为自己达到上述删除条件之时,可以主动与法官联系或是递交申请书,
如果欠款人被强制执行还款之后,则不会上黑名单,已经上了黑名单的在履行完毕之后可以申请撤销黑名单。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法院执行立案6个月,还没才去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