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行政不作为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如果上述机关不作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政不作为的主体,对行政主体的不作为状态的否定性评价; 2
有文件不执行是行政不作为,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
不满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需要的时间为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行政复议需要的材料有: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上述主体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以上述方式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第一,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行政方法。行政争议是行政活动实施中的一种障碍、阻塞和不畅,在一定时期内还使行政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争议解决不好,或者会影响行政效率,影响对国家事务的行政管理活动,或者会
对于行政拘留,是能复议的。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之内。但是当事人必须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