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期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配偶侵权之债不属于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退伙结算要清理债权债务。合伙人出现退伙的情况时,其他合伙人要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一般是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如果有相应扣减赔偿的数额,是在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退伙时如果有没有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在
《民法典》规定婚前买房双方婚后还贷房子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债权人可以先刊登公告,以延长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上设有保证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有配偶,且债务是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可以直接要求其配偶偿还,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追讨债务时,一定要合理合法,保留好欠条、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如
1、可以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还债,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话,这个时候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 2、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那么此时也就不需要给被继承人还债了。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 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债务人没钱,若情况属实,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若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就只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清偿,债权人就可以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