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一、子女对父母再婚的配偶是否有赡养义务 1、子女与父母再婚的配偶也就是继父母之间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父母抚养继子女长大的,那么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反之,则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禁止溺婴、弃婴等伤害婴儿的行为。《中华人
父母离异孩子需要赡养父母。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义务不能被抛弃和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体现在支付赡养费上。 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对父母履行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等。
父母再婚,继子女对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继父母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是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 该抚养关系、教育关系是否形成,可以通过审查再婚时继子女是否成年,双方生活时间的长短,继子女是否实际接受生活上的照顾抚
父母再婚后不影响对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消失,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是不被切断的。父母离婚后再婚的,其原子女仍然有赡养义
子女成年后父母再婚没有赡养义务。继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生父再行结婚,子女与继母之间形成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继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相互间并无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未受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没有赡养继母的法定义务。但对于继子
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否成立,取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成立,则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具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而且,即使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日后离婚,继父母仍有权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养子女对养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成立,则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具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所以养子女的赡养义务依附于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如果收养关系成立,就具有赡养义务,否则反之。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一项法定义务,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父母和子女者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这种抚养和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对两种义务的履行都有救济途径,不可以此为借口,规避法定义务。
有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