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住所一般不需要公安机关指定,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但无固定住处的,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的,公安机关可以指定居所。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包括父母,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
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指定监视居住相当于半羁押状态,因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2、如果行为人被判处管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 3、如果行为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
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如下范围内: 1、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近亲属,成年的被监护人还包括配偶、子女; 2、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视居住到期后还可以采取的措施:可以解除或变更监视居住的决定。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三者的区别如下: 1.拘传,公、检、法谁决定谁执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只能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2.拘传的期限不能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未规定标准,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监视居住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如下: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父母单位、住所地的居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身
有选举权,在直接选举中,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和和被选举权。另外,对于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