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基本要求: 1、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 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依法取得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明确授权; 3、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实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特种设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申请与受理。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听证。变更与延续。
1、合法原则:一是设定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是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及权限应当合法是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是设定行政许可的过程应当是开放的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有控制风险、配置资源、提供公信和协调平衡等功能,可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行政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特许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有控制风险、配置资源、提供公信和协调平衡等功能,可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行政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特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