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承担不利后果。 4、复议维持的案件中,
行政诉讼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
区别如下: 1、行为有区别:行政征收是由国家将私人所有的财产强制地征归国有,而行政征用则是强制性地使用公民的私有财产。 2、法律后果有区别:行政征收后带来的法律后果是国家从被征收人手中取得了所有权,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但是征用侧重于使用权,
行政诉讼中补充诉讼请求的,申请书中应当包括:补充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的目的,申请增加的诉讼请求以及该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以及相关证据。
行政诉讼中起诉状要件欠缺的,当事人提交供人民法院审查后不合格后,人民法院应当《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其进行知道和阐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行政上诉状需要写明下列内容:上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被上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一审判决的案由、案号等情况;上诉人的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等。
行政起诉书怎么写主要分为6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原告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等等的个人信息第二部分是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第三部分是案由这个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第四个部分是诉讼请求也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第五个部分是事实
行政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被上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一审判决的案由、案号等情况;上诉人的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
行政复议是不服下级行政机关的决定而往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是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服行政机关决定的时候可以二选一。不过不服复议决定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法院,只能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为一般由被告承担,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若是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申请追加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办法: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