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8
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3)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的民事责任。对于侵权行为,也可以由相应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以上以及20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民事责任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民事责任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 1、民事救济。例如,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2、行政救济。例如,对侵权人予以警告、行政罚款等处罚; 3、刑事救济。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责任分别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涉嫌刑事责任的处罚分别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其他规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的行政责任: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商业秘密侵权责任有: 1、行政责任,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
根据规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要有下列4种侵权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这是一种不正当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其获取行为本身就是违反法律的,而不需等到实际披露、使用之时才构成违法。 2.披露、
商业秘密的概念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据此可以归纳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 1、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技术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前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商业秘密的范围: 1、技术信息。它是指凭经验或技能所产出的,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它包括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未申请专利的设计、技术秘诀等。 2、经营信息。它是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