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
当事人双方满足结婚条件,因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的,父母是无权扣押的。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包括父母。
父母不给户口本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办理户籍信息证明,以及携带其他材料去将自己的户口进行迁移。只要当事人符合迁户条件,那么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会为其办理迁户手续,出具新户口本。
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的,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办理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想领结婚证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如果不给户口本是可以通过起诉处理的,这是妨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如下: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三张大二寸双人半身免冠照红底或蓝底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结婚证,
父母不给户口本的,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办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要男女双方共同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准备离婚,父母不给户口本的,当事人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持该证明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
没有户口簿,当事人可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加盖派出所户籍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簿使用,有效期是1个月。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
不给父母养老犯法。如果构成遗弃父母情节恶劣的还会构成遗弃罪。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得拒绝,所以子女不赡养父母不给父母养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即使父母有退休金的,子女也需要尽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等机构寻求帮助。 不赡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本人的户口簿,父母不给户口簿的,有以下解决方案: 一、办理户籍证明。父母不给户口本,可以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凭此户籍证明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