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争议。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当事人可申请乡镇府或国土部门予以调查处理,有县级以上政府予以确权,不服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指登记机构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作用是,解决农村承包土地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登记簿不健全的问题。赋予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以下方式,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基本原则;流转的时间不可以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可以
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形式有:转让、买卖、继承、赠与等。继受取得是因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行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行为,其权利从原权利人处继受而来,是原权利人的让与。
出资人作为股东,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表现包括故意损害他人财产、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盗窃别人财产,抢夺别人财产等。也就是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财产遭到了损失,那就属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动产质押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包括依法建造房屋、依法没收房屋、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添附房屋;继受取得包括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房屋。
1、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2、原始取得,是指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物的所有权。方式主要有: (1)生产; (2)先占; (3)添附; (4)善意取得;
变更抚养所有权形式如下: 1、双方协议的变更,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就应当予以批准; 2、一方要求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应予支持。 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
所有权保留设立要件如下: 1、作为担保目的的债权的有效存在; 2、产生该债权的买卖或赠与合同中附有所有权保留条款; 3、标的物已由保留所有权人移转与相对方占有。
集体土地使用证实可以转成国有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的程序办理20 个工作日内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