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
同时满足下列情形,属于诈骗罪: 1、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了欺骗行为; 2、行为人所实施的欺骗性,为致使被害人陷入了错误认识处境; 3、被害人基于该认识错误,对其财产作出了不当处分; 4、行为人取得财产财产; 5、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
职工在以下情况下,不属于工伤:在工作期间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属于工伤。在工作期间醉酒或者吸毒的,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属于工伤。在工作期间自残或者自杀的,该种行为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有这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得认
诈骗罪有以下四项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未成年犯罪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况为,只要是按照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就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
党员的纪律处分有5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定罪免于刑事处罚的党员怎么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分力度。 对于已经生效的司法判决,各级纪委应无条件遵照,无需再调查,只需把司法判决的定罪直接用来党纪
我国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有该案件属于以下案件种类之外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
不是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案底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有的案底记载。
免除刑事处罚有可能保留公职,但是当事人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也有可能被开除公职。法律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
免于刑事处罚留案底。案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只有构成犯罪就会留有案底。而免于刑事处罚指的是已经构成犯罪,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已经构成犯罪就会有案底。免予刑事处罚只是通过犯罪分子的罪轻情节免除其应当受到的刑事处罚,但是刑事责任是不可避免的,免予刑事处罚虽然不是刑罚的一种,但却是刑罚的补充,不会改变犯罪分子已经犯罪并受到追究的事实。因此,已经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被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