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为:犯此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新强迫交易罪判刑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盗赃遗失物并不适用于善意取得,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即使购买人在购买该物品时对该物品是盗赃物或遗失物并不知情; 同时也支付了合理的价格,但仍然无法取得该物品的所有权,该物品的主人无论在何时都可以要求购买人返还物品。
不能认定自首的情节有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投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一审判决前;犯罪嫌疑人不同意或不知道他人报案,而是其亲友暗中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的,不应视为自首。
强奸罪的从重情节: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 3、二人以上轮奸; 4、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但是还会看自首以及坦白等情节以及获利问题,如果嫌疑人并没有获利又或者只是一次性卖掉银行卡获利不大的话,可以争取不起诉。 3、还有身份问题,有些案件中,即使嫌疑人构成帮信罪,也只是一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 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