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只有公安机关。被监视居住人有以下义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
一、期间不同 取保候审12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监视居住6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二、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
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间一般是不能折抵刑期的,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能折抵刑期。我国现行刑事法律规定了,一般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但对于指定居住居所监视居住的,依法应当折抵刑期;被判
是。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满足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法律没有规定监视居住的最短期限。并且在监视居住的期间,也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当予以追责的或者监视居住期满的,则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我国,对于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