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回避制度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排除在案件审理者的范围之外,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和公正。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9、30条规定了刑事案件回避的事由。即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
(一)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二)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三)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四)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法定禁止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有: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人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 4、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的; 5、使用未经批准
刑侦人员的回避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医疗注意义务的容主要包括: 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 2、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有极尽说明的义务 4、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施治疗方案,并应征得患方的意见; 5
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条件主要有三种, 1、相关人员属于本案中的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相关人员与本案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 3、相关人员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如下: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应当由造成危险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自然原因造成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给予适当补偿;此外,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